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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中层干部的公告

2022-10-24

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附属学校管理体制,提高学校管理水平,根据武汉大学党委《关于附属学校机构设置与干部管理工作研究专题会议纪要》、附属学校党委《关于附属学校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配备的意见》([2022]3 号)、《附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([2022]6 号)文件精神,经附属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对附属学校、附属中学、附属外语学校的中层干部进行换届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  一、岗位
      1.附属学校
    党政办公室:主任(1 人)、副主任(3 人)
      2.附属中学
    办公室:主任 1 人,副主任 1 人。
    教务处:主任 1 人,副主任 2 人。
    学工处:主任 1 人,副主任 2 人。
    总务处:主任 1 人,副主任 1 人。
    教科室:主任 1 人,副主任 1 人。
    年级组:年级主任 3 人(中层副职)。
      3.附属外语学校
    办公室:主任 1 人,副主任 1 人。
    教务处:主任 1 人,副主任 2 人。
    学工处:主任 1 人,副主任 2 人。总务处:主任 1 人,副主任 1 人。
    教科室:主任 1 人,副主任 1 人。
    年级组:年级主任 3 人(中层副职)。
  二、报名条件和资格
  (一)基本条件
  1.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
  2.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求真务实,实绩突出;
  3.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教育事业,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、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;
  4.依法依规办事,以身作则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密切联系师生员工,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、监督,加强道德修养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廉洁自律;
  5.作风民主,团结同志,心胸开阔,顾全大局。
 (二)基本资格
  1.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
2.提任副职的,应大学本科毕业工作四年以上,或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试用期满转正。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。

3.提任正职的,一般应任内设机构副职两年以上,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试用期满转正。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。

  4.一般应经过附属学校党委认可的培训,培训时间应当达到武汉大学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,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。
  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。
  三、有关程序
  1.民主推荐
 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,或者通过组织推荐或他人推荐方式向学校举荐合适的干部人选。报名工作结束后,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工作。
  2.确定考察对象
  学校召开党委会,综合考虑岗位需要,统筹民主推荐和个人自愿情况,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。
  3.组织考察
  附属学校党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,综合运用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。

4.讨论决定人选

学校召开党委会议,听取考察情况介绍,经充分酝酿后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。若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,可不产生拟任人选。

  5.公示及任职
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,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,履行任职手续。同时报武汉大学组织部备案。
  四、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
  1.报名或推荐人选请认真填写《武汉大学附属学校民主推荐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》(见附件),于 2022 年 10 月 31日中午 12:00 前将报名表报送至附属学校党政办公室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wdfz8152@163.com。
  2.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或推荐。
  3.民主推荐工作由附属学校纪检负责人全程监督,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。
  监督举报电话:68771819  68771812
  监督举报邮箱:594623792@qq.com
  特此通知
 


中共武汉大学附属学校委员会

20221020


附件:武汉大学附属学校民主推荐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(点击下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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